当前位置:苍南农业网 > 农业信息
渔业生产和政策信息
发布时间: 2008-03-07
    1、加大渔业产业扶持政策力度。今年,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海洋与渔业的科研项目开发、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养殖模式的推广应用,远洋渔业、休闲渔业、产业化发展和水产品流通市场拓展、水产加工企业技术改造等领域。
    2、优化提升传统产业。要加快围塘改造和浅海防浪堤等养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养殖病害技术研究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及健康高效生态养殖模式的推广,新建10个稻田养殖示范村(点),积极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加快发展渔家乐等休闲渔业,稳步推进远洋渔业等外向型渔业发展,大力推行渔业机械化和渔船卫生改造,加强渔业节能减排降耗工作。
    3、提高渔业产业化水平。要加强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大力扶持水产加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改造,积极引进先进设备、技术,重点开发紫菜、羊栖菜、低值鱼类等本地大宗水产品和特色养殖产品,提高渔业附加值;进一步拓展水产流通市场,完善水产品批发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在外开设销售窗口,认真实施水产品“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水产品流通渠道;重点培育带动辐射能力强、惠及面广、品牌知名度高、产品竞争力强的水产品龙头企业,积极开展订单渔业,紧密联结渔民、养殖户,实行渔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模式,提高渔业产业化水平。
    4、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要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继续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整治,加强水产品准入制度建设和无公害生产基地、无公害产品的“双认证”工作,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全年检测样品300个以上,继续开展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主要开展9个水产养殖品种病害监测预报,设立监测点30个以上,逐步构建水产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5、积极实施渔业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渔业职业技能、先进适用渔业技术和转产转业渔民技能培训,全年组织培训渔民5000人次以上。
    6、加快推进标准渔港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渔港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当地渔船避风、渔业生产、渔民生活需要并符合规划要求的渔港建设,在中央、省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工程建设总额10%以上的配套资金支持;对于渔港建设的前期工作,渔港建设专项资金分类予以支持:一类渔港支持20万元,二类渔港支持10万元,三类渔港支持5万元。
  相关农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