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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能繁母猪保险呼之欲出 |
| 作者:谢尚津 董智超 来源:县畜牧局 发布时间: 200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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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县畜牧兽医部门得知,备受社会关注的能繁母猪保险将于十月中旬左右在我县全面铺开,凡养殖品种是经县畜牧兽医部门认定,且按规定免疫并配带标识;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含)以上、4周岁(含)以下;饲养设施和条件能基本保证饲养质量农户均可参保。我省政策性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为每头60元,其中,由省财政承担60%(36元),地方财政承担20%(12元),饲养户仅需承担20%(12元)。 据了解,此次将按照农户自愿参保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框架下,建立全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只要是重大病害、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均能获得保险赔付。重大疾病包括高温热应激、败血症、蓝舌病、痒病、猪瘟、猪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自然灾害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冰雹;意外事故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不作免赔额规定,实行一次性赔付。 另悉,我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由共保体组织实施。没有开展试点的地区由共保体首席承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代办,纳入共保体统一结算。能繁母猪存栏量10头(含)以上的可直接投保,10头以下的以行政村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单位统保。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参保工作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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