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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苍南农业信息第五期(总第40期)
发布时间: 2005-04-04
浙江省春耕备耕信息发布会 「编者按」为发布今年我省粮食扶持政策等粮食生产有关信息,尽快发动全省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耕备耕工作,3月21日下午,省政府在杭州召开了2005年春耕备耕信息发布电视直播会。现摘录部分信息如下,以供参考。一、粮食生产有何新措施?浙江省农业厅程渭山厅长表示,今年我省农业部门在指导粮食生产中,将突出三个环节:一是落实政策、稳定面积。认真抓好省里出台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做到政策落实公正、公开、到位,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与此同时,通过集中整治、明查暗访、公开曝光等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抛荒,确保全年粮食面积达2150万亩,总产值稳定在160亿斤以上。  二是依靠科技、主攻单产。重点抓好粮食优质高产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根据不同区域确定主推品种,早稻突出圆粒形高产优质品种,主推杭959、金早47等品种;晚稻突出优质高产品种,主推秀水110、嘉花1号等20个品种,全省推广水稻优良品种600亩以上。为提高技术的到位率,继续实行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  三是创新机制、提高效益。以推进规模经营为方向,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订单关系,通过规模扩张和产业链延伸,增加粮食生产效益。  二、粮食价格怎么走?  省粮食局局长李林坊表示,去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全国粮食生产实现恢复性增长,粮食供求紧张的局面得到缓和。粮食价格在去年3月份冲高回落后,下半年基本保持稳定。  目前,全省粮食市场主要粮食品种的每50公斤平均批发价为早籼谷74元、晚籼谷81元、晚粳米93元、小麦82元。从当前国际、国内粮价的走势分析,今年粮价总体将基本保持稳定,粮食收购价还会维持在较高水平。但也不排除由于我省产需缺口大,若受突发性因素影响,局部出现波动的情况。  三、化肥价格涨不涨?  由于国家出台了控制化肥出口政策,增加了化肥淡季储备数量,同时有关部门也加大了价格监管力度,目前我省现有化肥库存量为115万吨,加上工厂生产、外省调入,全年可确保180万吨,数量充足,因此,省供销社主任诸葛彩华认为,化肥价格不会大幅上升。但随着用肥旺季到来,价格温和上升也有可能。省供销社主任诸葛彩华表示,省供销社农资部门将综合运用各级化肥淡季储备政策,积极投放,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确保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若农民朋友遇到农资方面问题,可拨打8008571776。  四、种粮遇到假劣种子怎么办?  浙江省农业厅农业执法总队吴金友表示,农民朋友购到假劣农资可进行投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投诉的时效性。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消费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定时间,其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农民朋友一定要及时投诉举报。目前,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均开通了统一的“96323”农业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二是做好权威检验检测。消费者觉察所购种子和农药、化肥等农资有质量问题时,应向当地农业、质监等部门申请质量鉴别。三是投诉内容要完整齐全,要把生产、经销假劣农资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购买农资日期、价格、农资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时间、因农资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投诉要求和目的等写清楚,同时还要附上有效证明材料,如购买假劣农资实物、购买发票或有关凭证。 2005年苍南县粮食生产的一些政策措施 2005年苍南县粮食生产的总体目标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和粮食品质、增加粮食总产,力争实现粮食播种面积55万亩,确保20万吨的目标产量。为了切实做好我县的粮食产销工作,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2005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措施摘要如下: 一、继续实行对种粮大户的直补政策。凡全年水稻复种面积在20亩(含20亩)以上的大户,按实际种植的面积,在省财政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每亩5元的补贴。有条件的乡镇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补贴金额不能少于去年。二、继续实行对种粮大户的良种补贴政策。对全年水稻复种面积在20亩(含20亩)以上的大户,按省确定的优质水稻品种,给予每亩5元的良种补贴。三、继续执行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政策。县级储备粮食轮换所需的早晚稻谷,由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与种粮大户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标准(早籼谷70/百斤,晚籼谷72/百斤)签订收购“订单”。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市场价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凡“订单”合同内的粮食,按每50公斤给予5元的政府价外补贴,由县财政负担。对农民“订单”外的粮食,鼓励各类有资格的粮食企业参与收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应按市场价敞开收购。四、实行对种粮大户预付收购定金政策。对单季种植水稻10亩以上,签订订单粮食合同5000斤以上(含5000斤),重合同、守信用、订单履约好的种粮大户按最低收购价预付20-30%的收购定金,所需资金由粮食收储公司向银行贷款,县财政给予贴息。五、进一步完善大中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引进省农机推广目录规定享有财政补贴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重点推广设施农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保鲜机械等,继续抓好水稻插秧、烘干机械推广和收割机的更新换代,在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补贴。六、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各地要围绕春耕备耕等粮食生产的关键季节,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科技服务。加大优质、高产粮食作物新品的示范推广力度;加大水稻超高产栽培、轻型栽培、品质优化栽培等增产节本增效技术的推广;加强对种粮大户的培训;落实粮食增产措施,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七、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坚决制止抛荒。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加强耕地资源保护,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加快标准农田建设,对土地整理、标准农田的竣工验收以及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征用、补充划入,要认真审核书面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严格把关。坚决制止全年性抛荒,尽量减少季节性抛荒。八、实施“沃土工程”。通过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落实土壤治理、改良和培肥措施。逐步设立土壤肥力长期定位和动态监测点,多途径增加有机肥投入,扩大绿肥种植,推广秸秆还田,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水平和生产能力。龙港镇出台农业发展优惠政策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 3月15日,龙港镇召开种粮大户座谈会,全镇30多户种粮大户和种植大户参加座谈会。会上,分发了《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发展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龙港镇府〔2005年〕4号)、《关于坚决制止耕地抛荒的通告》(镇府〔2005年〕46号)等文件。龙港镇镇长汤宝林、县农业局局长苏静平出席了座谈会。为了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大力扶持粮食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该镇在去年扶农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制定出台更优惠的支农扶农政策,特别是粮食生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给农民更多的实惠。一是加强农村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农村机耕路、桥梁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一定金额补助。二是加大粮食直补力度,给粮农更多的实惠。在省、县财政直补的基础上,对规模经营51-80亩,81-100亩,100亩以上(凭土地转包原始协议为准)的种粮大户,分别每亩给予20元、30元、40元的补助。三是加大中型农机具购置直补力度。凡新购进大、中型收割机、拖拉机的,已经县有关部门补助的,镇政府在已补助的基础上,再按农机具购价金额的10%给予补助。四是加大奖励和惩罚力度,建立健全耕地抛荒监督机制。年终组织开展种粮大户评比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并通报表彰。同时,加大水田抛荒监督力度,出台关于坚决制止耕地抛荒的通告,对出现抛荒的农户不予以减免农业税,镇政府还依法向承包经营者收取每亩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抛荒费,出现抛荒两年以上的,依法收回土地承包权,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连片抛荒10亩以上的行政村,取消当年各种评先资格及各项建设资金补助和当年支农优惠政策;对出现5个10亩以上的连片抛荒的办事处,取消该办事处当年支农优惠政策;同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另外,该镇还对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优惠补助措施,预计今年扶农补助资金达4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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