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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植物检疫证核发办理程序
办理机构 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收费标准
  许可依据:1、国务院(9 2)《植物检疫条例》第7、8条;2、《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7条。
申请人:经营植物、植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许可条件:1、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应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的;2、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在调运之前均须经过检疫。
  申报材料:1、申请书;2、填写《植物检疫证书》登记表。
  许可程序:1、受理;2、核准。
  收费标准:植物检疫证书按疫证书按货值0.1%一0.8%收取,植物检疫登记证15元/本。
  许可期限:3个工作日。